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24日电(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刘胤衡)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今日通报2022年至2025年6月通州区法院住房租赁案件审理情况显示三星证券,随着租赁市场回暖,新型疑难案件持续增加,诉讼主体不适格、违约责任判定难、合同解除不规范成为突出问题。
通州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汉东表示,针对住房租赁案件,法院在立案、诉前、诉中三阶段持续优化审理流程,持续提升纠纷治理效能:在立案阶段采取递进式“三识别”机制,细化立案识别标准,优化案件办理流程,提升案件办理的针对性、规范性和时效性,实现住房租赁案件办理“快慢分道”;在诉前阶段深挖“多元调解+速裁”集成效应,充分发挥调解优势,有效降低群众诉讼成本;在诉中阶段打通“保质快审”通道三星证券,强化专业化审判、智能化诉讼服务,不断提升住房租赁案件审判质效。
一起涉及“隔断房”案例引发关注。承租人尚某通过线下看房确认了一套三室一卫房源,在与出租人朱某多次确认“最多承租给三个人”后,他通过微信支付了2100元定金。在正式签订合同时,尚某从出租人提供的视频中发现,房屋餐厅被隔断为第四个卧室,形成四室一卫格局。朱某明确表示将按四室出租,尚某认为该房屋涉嫌违法群租,要求退还定金遭拒,后诉至法院。
通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涉案房屋在缔约过程中发生重大结构变更,从三室变为四室,出租人朱某在达成初步租赁意向后擅自改变房屋结构,构成缔约过失,应全额退还定金。本案主审法官表示,即使租赁合同尚未正式签订,双方在磋商阶段形成的信赖利益也受到法律保护。
通州区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庭长刘梅提醒,新出台的《住房租赁条例》中对于“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过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”作出强制性规定。房东务必确保房屋合法合规出租、履行如实说明义务并采取合法方式维权;租客承租时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、合同结束后及时腾退,并特别注意在签约时甄别“定金”与“押金”的区别,明确“定金”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20%,以防范法律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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